11月22日,全药网发布“关于开展国家短缺药品清单部分药品补充挂网采购工作的通知(三)”。
据《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落实国家短缺药品清单挂网采购工作的函》及深圳市医疗保障局的相关工作要求,深圳交易平台现开展国家短缺药品清单和国家临床必需易短缺药品重点检测清单内部分药品的补充挂网采购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药品申报范围
本批申报药品包括:甲巯咪唑、硝普钠、呋塞米、尿激酶、苄星青霉素等31个国家短缺药,详见《国家短缺药品清单部分药品挂网采购目录》(附件1)。
1. 属《关于公布深圳集团采购目录(第一批)不能保障供应药品处理结果的通知(五)》(详见附件2)中按国家短缺药品清单挂网的药品;
附件2:
2. 属深圳交易平台已按短缺药相关政策实行挂网的药品,其中已在深圳交易平台挂网的,本次无需进行申报。
二、时间安排
会员系统信息维护:2021年11月22日至11月26日12:00
采购平台报名:2021年11月22日至11月26日17:00
三、挂网采购要求
挂网采购规则按《关于开展国家短缺药品清单部分药品挂网采购工作的通知》(详见附件3)执行,请相关药品生产企业(含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进口药品国内总代理)即日起在会员系统完成信息维护,经审核通过后方可进入采购平台进行企业及产品报名工作。
附件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