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6日,宁夏医药采购平台发布《关于公示宁夏回族自治区医疗机构药品联盟议价采购文件和采购目录的通知》(以下简称《意见稿2》),对9月30日发布的《宁夏回族自治区医疗机构药品联盟议价采购文件(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稿1》)的部分内容进行了修改。
优化采购规则
《意见稿2》与《意见稿1》相比,修改了部分拟中选规则,“当符合条件的企业数为2家时,专家组由分别议价”修改为“当符合条件的企业数为2家时,专家组和报价低的企业进行议价”,进一步优化了采购规则,提高了谈判效率。
调整采购目录
其次,采购目录也对药品品种进行了调整,有5个品种,七个品规的药品未出现在新发布的药品采购目录中,分别是左旋氨氯地平、玻璃酸钠、生长抑素、普拉洛芬、雷贝拉唑,此外,曲克芦丁增加了一个品规药品。新发布的采购目录共23个药品品种、31个品规。
新发布的药品目录,覆盖的治疗领域很广泛,以消化道和代谢方面的药物数量最多,占总数的34.7%,其次是心血管系统药和神经性药物等。
剂型以注射剂型居多,包含17个品规,占总剂型的55%,其次是口服常释剂型共13个品规,占总剂型42%。
意见稿公示期:2022年11月16日-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