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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批国采落地最新动态 (附:第二备供中选企业名单)

发布时间:2023-05-09 09:34:53

      4月11日,联采办正式公布了第八批国采的中选结果,并要求各地于7月落地实施。近期,已有多省发布了相关通知,加速国采结果落地。

多省发布最新通知

      截至目前,河北、天津、广东等多地发布了第八批国采落地的相关动态,天津在《关于开展第八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信息维护及三方协议签订工作》一文中对操作时间作出明确要求,包括药品信息维护、三方协议网上签订等,以确保后续购销合同签订、价格调整、药品网上采购等工作的顺利进行。

各省最新进展

      多数地区将确认第二备供企业的相关工作视为重要任务,稳步推进。其中,河北已公布第二备供企业名单,天津、山东、海南等多地也已进入公示期。

部分品种企业报价结果无效

      从第二备供(拟)中选企业名单来看,海南倍特药业中选河北、天津、辽宁等地区,成为目前中选最多地区的第二备供企业。

      值得注意的是,海南公示的名单中,那屈肝素(那曲肝素)注射剂、依诺肝素注射剂和呋塞米注射剂由于不符合询价公告第三点第4条“同品种有多个规格的,申报企业仅须选择任一规格进行申报价格”、第6条“报价不得高于其中选价格的1.5倍或同品种最高中选价”规定,报价结果无效。

      此前发布的第八批国采采购文件中对于第二备供企业有明确要求:

      申报企业须不同于本省的中选企业和备供企业

      中选企业的第二备供地区按不高于其中选价格的1.5倍或同品种最高中选价挂网供应

集采规则优化,进一步保障药品供应

      从以往集采流程来看,中选药品经过挂网后,确定配送关系,签订三方协议后,就进入了落地采购阶段。

      自2018年开始,我国已经开展了8批国采,累计纳入333个大品种,第八批国采首次纳入肝素类产品,为了充分保障肝素类可能会出现断供药品的供应,采购规则中提出“一供二备”,业内专家表示,为保障急抢救用药和短缺药的临床及时供应,相关管理要比普通药品更为严格,“一个主供+两个备供”模式将使这些药品用得上、用得及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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