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9日,山西省药械集中竞价采购网最新发布“关于开展中成药省际联盟集中带量采购品种范围相关采购数据填报的通知”,要求全省医疗机构开展相关品种采购数据的填报。
9月25日,湖北省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管理服务网发布《中成药省际联盟集中带量采购公告(第1号)》,由湖北、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福建、江西、河南、湖南、海南、重庆、四川、贵州、西藏、陕西、甘肃、宁夏、新疆、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等联盟地区委派代表组成中成药省际联盟集采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联采办”),代表各地区公立医疗机构(含军队医疗机构)及自愿参加的医保定点社会办医疗机构和定点药店实施中成药集中带量采购,由湖北省医疗保障局承担联采办日常工作并负责具体实施。
具体来看,本次参与19省中成药集采的机构有:19省的公立医疗机构、驻地军队医疗机构,同时鼓励医保定点社会办医药机构和定点药店自愿参与本次集中采购。
上述通知要求医疗机构填报17种中成药2020年实际使用的历史采购量、价格及采购金额等数据,以及未来一年的预采购量。
10月21日0点医疗机构正式开始填报,截止日期为2021年10月29日24时,共9天时间。
和胰岛素专项国采的填报要求一样,通知明确,如果在审核中发现预采购量与2020年历史采购量相差悬殊,应向相关医疗机构进行核实。如预采购量填报存在问题,应打回医疗机构重新填报。
填报采购量的审核时间为2021年10月26日0时—2021年11月3日24时。
根据省际带量采购的进展规律,和国采一样,在报量完成后,牵头省份就将根据集采文件组织参与药企报价,随后进入开标,分配采购量,确认中选企业,以及最终落地采购等流程。
不容忽视的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医院等基层医疗机构也均在报量范围之内。
附:
中成药省级联盟集采品种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