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9日,安徽省医药价格和集中采购中心发布《关于开展我省2019省谈中标品续约工作的公告》,将对2019省谈中标品采购执行到期的8种药品进行续约谈判。
一、续约药品:2019省谈中标品中剔除“与国家集采同品规药品”及“同品规过评≥2家的药品”,剩余8种药品进行续约谈判。
二、续约采购量:对8种药品实施全省范围内报量(具体续约药品及续约采购量信息见下表)。
三、续约方式:依据前期对8种药品论证的降幅,计算“意向续约价”
(意向续约价=2021药品采购平均价*(1-降幅))
如续约品有同品规省级(联盟)集中带量采购中选/备选价的,取两者最低价作为“续约价”,否则以“意向续约价”作为“续约价”。
征询相关企业是否愿意以续约价续约,填报《续约意向表》。同意者经公示无异议为续约成功品,纳入药品交易系统“2019省谈续约品”模块采购、规范带量采购。不同意者续约不成功,纳入“普通挂网药品”模块采购,以2019省级谈判价作为“省级限价”。
四、《续约意向表》领取时间:2022年11月29日至 12月2日
《续约意向表》递交时间:12月8日前,过期视为自动放弃。